从六艺到《论语》再到《孝经》——马一浮六艺该摄系统导论(二)
郝庆雨
一、六艺本具的该摄属性
马一浮先生为何如此尊《论语》和《孝经》?他对《论语》《孝经》是如何定位的?其中缘由又是什么?欲探明这些问题,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马先生对六艺的定位与六艺的该摄系统,以及六经与《论语》《孝经》之间互相沟通的问题。
首先,马先生本人的一切思想、学术,皆以六艺为中心,没有了六艺,其他将没有任何意义。所以视六艺甚高。对于马先生论六经的问题,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说明:第一,马先生对六艺该摄前提的审定;第二,马先生对六艺来源的肯定;第三,马先生对国学的楷定;第四,马先生对六艺该摄属性的判定。下面将展开阐述。
(一)马一浮对六艺该摄前提的审定
1.六艺之道是自己实证出来的实理——兼论玄言与实理
马先生认为,中国古圣贤哲的垂语皆是本其所自得,皆是本具之心性自然流露,不假安排,而非搬弄语言文字,故为实际理体,亦名实理。在佛教谓之诸法实相。黄念祖居士云:“实相者,真实之相也,又平等一相也。实相无相,亦无不相,相而无相,名为实相。无相者,离一切虚妄之相。无相即离相。又实相无不相,非顽空与断灭。”儒家实理,盖理不离气,理以气存。所谓事中见理,理上有事,从事中悟出理来,即是从诸相中明真实之相。在佛氏,三藏可以当之;在儒门,六艺足以当之。可见儒佛道同,可以互阐。
马先生举《易·乾·文言》曰:“修辞立其诚,所以居业也。”诚者,真实也,无妄也,是实际之理,亦是实相。业即是行,是从体起用。居者,止其所而不变。修者,治也,治辞至条理,非雕绘藻饰之类。故此辞自诚而修,是自然真实,故能居业。故诚是修辞之要,苟能诚,言行相应,德业不二,始终是个实理。所以有德者,必有言,必有行。不是说有德一定要有言有行,而是到此地步,言与不言、行与不行皆如理。
但是,有言者不必有德,此即谓玄言。先生谓:
若有言者,未必有德,只是其言亦有中理处,娓娓可听,足以移人,及细察之,则醇疵互见,精粗杂陈,于此实理,未尝有得,而验之行事,了不相干,言则甚美而行实反之,此为依似乱德之言。其有陈义,亦似微妙,务为高远,令人无可持循,务资谈说,以长傲遂非,自谓智过于人,此种言说,亦可名为玄言之失。盖真正玄言,亦是应理。但或举本而遗末,舍近而求远,非不绰见大体而不能切近人事,至其末流,则失之弥远,此学者所不可不知也。
马先生既明实理之义,又指出玄言之流失。而且玄言亦是应理,否则则妄。先生以孔孟与老庄对比,并认定以老庄为玄言之祖。《道德经》开篇即曰“道可道”,初学闻之,无所饶益,说无说有,反增困扰;而《论语》开篇即言学言悦,令学者当下用力,当下悟入。再如《庄子》内七篇汪洋恣肆,初学亦被无端崖之理流荡迷失;而《孟子》开篇即严正义利之辨,直指人心,令学者当下就能悟入。老庄为玄言之祖,其玄言亦是应理。故先生判教曰:
以佛氏之言判之,则知老庄为破相教,孔孟为显性教。一于破相,则性亦相也;一于显性,则相亦性也。
孔孟是显性之教,令相为性,即从相中悟入,求其实相。见实相真如,故为实理。老庄是破相之教,离于言说,直接回溯,见得实理。因无相可相,故为玄言。玄言破相,令人无可据依,故初学不能悟入。而儒门既承认生而知之,又更注重困而学之;即有自诚明(诚者天之道),又有自明诚(诚之者人之道)。虽极力显性,但又不破斥诸相;虽立德立言,但又不泥于言说。儒家之显性,是从诸相之中悟出一个诸法实相来,故从伦理之人相至于天之相,以至于天明地察,神明表彰。故孝悌之至,能通神明。寂然不动,能感而通。故据六艺判教,乃是实理,不是玄言。其特点是能够直下明宗见义,直教入相显性,不至于漫言而失旨。
以上从儒道对比而分殊实理与玄言,于此可以对六经进行学理之定位。先生谓:
“经”字就字义言,是线装书,佛经谓之修多罗sutra,亦以贝叶为书,以线贯之,略如中土之竹简韦编。就义理言,则是常道,所谓“人伦日用之间所当行”者也。如实而言,须知六经非是圣人撰造出来,而是人人自性所具之理,如非固有,圣人岂能取而与之?执言语、泥文字者每以典册为经,不知宇宙间本来有这些道理,盈天地间莫非经也。
可见六经并非就是专指的那些典册,典册只是六艺的依托。如弟子问治三礼,先生谓:
三礼亦是门面语。学者每为名物度数所困,汩没一生而不知大义。试思《论语》所说“学诗”“学礼”,宁指三礼邪?吾说《仲尼燕居》虽简,而礼之大义在是,善学者当自得之。
三礼是,诸经亦是。可见六艺之教是活泼泼的,并非死在文字名相。
2.六艺之教具有统类之特性——兼论始条理与终条理
孟子曰:“孔子之谓集大成。集大成也者,金声而玉振之也。金声也者,始条理也;玉振之也者,终条理也。始条理者,智之事也;终条理者,圣之事也。”荀子曰:“圣人言虽千举万变,其统类一也。”先生说:“圣人之知,统类是一,这便是始条理;圣人之道,本末一贯,这便是终条理。始条理是博文,终条理是约理。”马先生特别表彰孟子的始条理与终条理,认为始条理是知,终条理是行。而荀子提出的统类,即与孟子的条理相望。统是就一理所该摄而言,类是就事物种类而言。故统者总相,类者别相。总不离别,别不离总;总能该别,别能见总。故总别不异,如此方能言条理。
是故条理者,“内外本末,大小精粗,统之有宗,会之有元,备而不遗,通而不睽,交参互入,并摄兼收,错列则行布分明,汇合则圆融无碍。”如是条理,即是判教。如果仅仅守一个支流而遗全体,就会血脉堵塞,偏安一隅,不该不遍,专而不通,此是不知统类,是分科之事。
于此,马先生更进一步阐释了六艺即具条理、统类之特性。六艺之道是圣人之垂教,是诚之辞,发于自性,人人本具。但由妄念障碍,故非有悟证,不能显现。故有六艺之教,将六艺之义理化为人伦日常,以施教于人,从而养成六艺之人。故六艺起发于自性,归复于自性,理事不二,知行合一,总是一贯。
道本一贯,六艺归于一心,然若详说,义理却是无穷无尽。学者需要于中寻绎,但又容易散漫,无所抉择,极易忽略要处。观水有术,必观其澜,故马先生特别发明统类之义。
故六艺是道之全体,一切学术莫能外之。学术类别虽繁杂,如推求其本,皆六艺之枝蔓与流裔。故不可只求分殊而不求统类,只见专隅而不见大体。故马先生之六艺该摄一切学术之论,意欲使人返求本源,观其会通,从异求同,于别求总,以能见天地之纯、道之大体。先生说:“统是指一理之所该摄而言,类是就事物之种类而言。”所以,天下事物虽多,皆能被一理所该摄,然后相通不碍,此即是统类,即是始条理。
所以,六艺即具条理之性,而明其统类,则是始条理之事。博学于文即是知得彻,约之以礼则是行得彻。即明圣人之知,行圣人之所知,即是所谓道,故人能弘道,如此即是六艺之道。由六艺教化,即是六艺之教,以至于成为六艺之人。故博约为一,知行不二。六艺之道总在《孝经》,即是约之以礼,即是终条理。
3.六艺之教有判教而无分科——兼论判教与分科
一般学术界认为六经仅仅就是原始儒家典籍而已,具有很强的历史性,且学术是不断发展的。但马先生却把六艺当作学术源头,该摄一切学术。马先生一经提出其六艺论,就遭到了众多的质疑和批判。马先生的好友叶左文先生曾经指摘先生创造的六艺论太欠谨严,六艺该摄其他学术太过疏略和大胆。先生认为,他自己对六艺的判定,是受到了佛教义学的影响,并认为儒家实有,且早于义学,只是不如义学缜密,但后来学者不察。所以,马先生是用佛教义学的缜密之法,来判六艺之教,以寻天下学术之理。所谓判教,先生说:
就此条理之粲然者而思绎之,综会之,其统类自见,非有假于安排造作,实为吾心自然之分理,万物同具之根源。
为了表示六艺判教的真实存在,马先生征引了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王制》《经解》《荀子》《庄子·天下》《繁露》《史记》《汉书》等文献,证实六艺判教确实存在,而非特意虚构。并且,诸多文献之中,先生以《经解》判教为最精,以庄、荀为最约。先儒虽有判教,然后之学者不察,是故先生发明六艺之统摄,以为就六艺以判教,是使学者识得学术大体。故先生郑重表彰六艺之判教特色,谓:
六艺之教,通天地、亘古今,而莫能外也。六艺之人,无凡圣、无贤否而莫能出也。散为万事,合为一理,此判教之大略也。彼为义学者之判教,有小有大,有偏有圆,有权有实。六艺之教,则绝无偏小,唯是圆大,无假权乘,唯一是理,通别终始,等无有二,但有得失而无差分,此又儒者教相之殊胜,非义学所能及者矣。
马先生用佛教义学的方法据六艺以判教,实在是将六艺推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,纵使义学亦还有权实、理事、偏圆,而六艺则全是圆大,没有权法,自始至终,全都是理。可见先生援佛以释儒,与宋儒相似而又高于宋儒。马先生的这种以佛教义学判教方法来判六艺以及一切学术,看似是一种创设,其实是在坚守中国学术价值本位,维护学术分类的传统性。
但是,马先生的这种呼吁与坚守,可谓孤掌难鸣。随着西学东渐浪潮的涌进,中国学术的传统性受到极大冲击,尤其是学术分科观念逐渐被西化。中国学者在整理国故、叙述中国史等方面大都存在明显的分科观念。而中国传统学术想来重视博学与融通,不主张分科治学,严格意义上的学术分科体系在古代是不存在的。
判教是在明统类的基础上进行,倘若遗统而重类,只求分殊而不讲理一,那就陷入了方隅而不融通,犹如井蛙不知海,夏虫不知冰。犹后世言义理而不治考据,治考据而禁言义理;犹后世言经学而避子集,治史研集又力避经术;犹今世治文史而不通理工,攻理工又不知文史。诸如此类,皆分科之弊。所谓专而不同,自古而然。赖有大通家,能有益世教,矫学正风。其实分科之起,仍然其于人欲。心性本善,古今所同然,是理一;人欲渐起,各有不同,是分殊。唯有发而皆中节,方能分殊不悖理一。是故庄子慨然有江湖之思,言今人不见古人之纯,不见古人之大体,道术将为天下裂,此是分科之渐。
一般而言,现在寻求中国学术的分科体系,大概有三个来源可以追溯。
其一,“孔门四科”之说。即在《论语·先进篇》,子曰:“从我于陈蔡者,皆不及门也。德行:颜渊、闵子骞、冉伯牛、仲弓;言语:宰我、子贡;政事:冉有、季路;文学:子游、子夏。”钱穆先生认为四科之言非孔子所说,当是弟子随记而成。但后人皆普遍认为孔门设德行、言语、政事、文学四科,以文行忠信配四科教授学生,以至于自此演化成孔门十哲之说。马先生却认为,分科之说即是起于误解这一章。所谓德行、言语、政事、文学,皆是诸子才质所长,并非孔门设此四科以教之。而十子皆身通六艺,并为大儒,六艺之外如何能有四科?马先生就此认为,德行、文学是总相之名,言语、政事是别相之名,也就是说,总则六艺,别则《诗》《书》,所以六艺有判教而无分科。是故朱子注曰:“孔子教人各因其材,于此可见。”程子亦曰:“十哲,世俗论也。”亦并为见孔门别设四科。简朝亮谓:“孔门之学,繇四教焉,曰文,曰行,曰忠,曰信,皆一人而四教也。”一人四教,非一人一教,亦是明得统类。民国江谦居士曰:“德行以修己,政事以安人,言语以为法于天下,文学以流传于后世。圣门具此四科,而木铎之全体大用全矣。四者兼之则孔子也,四科皆德行所摄,故颜渊称具体而微。”此特别点破德行统摄其他三科,可谓知言。钱穆先生注曰:“本章四科之分,见孔门之因材设教,始于文,达之于政事,蕴之为德行,先后有其阶序,而以通才达德为成学之目标。四科首德行,非谓不长言语,不通政事,不博文学,而别有德行一目。孔门所重,正在用之则行,舍之则藏,不务求禄利、有表现,而遂特尊之曰德行。自德行言之,余三科皆其分支,皆当隶于德行之下。孟子称冉伯牛、闵子、颜渊“具体而微”,此三人皆在德行之科,可见德行之兼包下三科。文学亦当包前三科,因前三科必由文学入门。孔门之教,始博文,终约礼。博文,即博求之于文学。约礼,则实施之于政事,而上企德行之科。后世既各骛于专门,又多重文以为学,遂若德行之与文学,均为空虚不实,而与言语、政事分道扬镳,由此遂失孔门教育人才之精意。”钱先生虽采用了通用的四科之名,但又没有完全割裂四科,而是讲求四科互相融合,互相统摄。
其二,以姚鼐为代表的桐城派倡导的“义理、考据、辞章”之说,曾国藩又在此基础上增添了“经世”,形成了中国学术四分法。此分类直接影响了后来对传统学术的叙述和研究,如汉学与宋学等。马先生谓:“姚姬传以义理、考据、辞章并列为三,实不知类,辞章岂得倍于义理?义理又岂能不用考据?”马先生认为,这三者其实是一体,而不是分三科来治学。
其三,“经史子集”的四部分类。汉代以来,整理典籍,皆主张分类。隋唐以后,经史子集作为一种图书分类标准逐渐形成。但近代产生了“国学”这个名词,且多以经史子集作为国学 的基本内容,例如章太炎《国学概论》即是按照四部分类编次,而钱穆先生的《国学概论》则更进一步,以学术发展为编次。马先生在泰和专门楷定了国学一词,认为国学这个词甚为不妥(钱穆先生亦认为国学一词将来恐不立),若强说国学,经史子集只是图书分类,与甲乙丙丁无甚区别,亦不能定义国学。马先生特别以六艺楷定了国学,认为国学就是六艺之学。六艺是中国学术核心,是本体,其他诸学皆是六艺之流裔。以经史子集划分传统学术,势必会割裂传统学术的融通性,可见经史子集也不能成为中国学术的分类。
近代学人是接受了西方学述分科观念后返回传统学术,而马先生却是以佛教义学的分科理念来返回传统学术。佛教义学是中国化了的学术体系,故是以传统判传统,以佛阐儒,二教并彰。是故述三类分科体系是不伦不类的,只是如今人们使用惯了,迷途难返。故马先生针对分科进行了批驳,并认为中国传统学术有其内在的统类,故有判教而无分科。所以,判教与分科所折射的是整个学术观念的差异,即马先生的六艺论和近代学术分科精神的极大差异,其中的霄壤之殊,学人当于六艺内部自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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